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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7 15:57:17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
一
征集领域
科技赋能:围绕重点产业需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半导体、芯片、传感器等),遴选在服务机制、运营模式、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创业企业等产学研融通领域的科学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弥补国内空白、突破技术瓶颈、实现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企业。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院所。
2. 申报案例已在企业实施一年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
3.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申报企业遵纪守法,近一年来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无失信记录;申报企业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记录;申报案例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可带动并加快促进区域产业发展。
4. 申报主体应保证申报信息客观真实、描述详实、表述准确, 杜绝虚构和夸大。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及案例报告:
(1)机构介绍。
(2)典型案例赋能服务的内容:赋能案例产业背景、现状、痛点;解决方案、创新点;资金、人力等其他要素解决方案;案例可持续性措施。
(3)赋能效果: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2.相关佐证材料
(1)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材料。
(2)实施赋能服务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汇报材料等。
(3)企业营收情况报表(见附件1)。
(4)其他能反映案例赋能的佐证材料。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6)企业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质量检测证书复印件;特殊行业产品应提交特殊行业许可证(如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产品有商标证书的,应提供商标证书复印件。
(7)有知识产权证书的,应提供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复印件;通过机构组织技术成果鉴定、论证或检测的,应提供相关成果的复印件;获得政府部门或机构奖励的,应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应提供政府立项支持文件的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为自愿申报和推荐两种方式。推荐单位包括: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政府,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省行业协会,各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型央企。
2.申报企业须填写申报表,并按照撰写说明撰写案例报告。请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和案例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快递)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材料(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案例征集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三
评审、发布及宣传交流
1.特色产业集群赋能行动计划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实地调研。
2.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工业新闻网《中国特色产业集群》专栏公示。最终将发布最佳案例及典型案例,收编进《2023年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典型案例》,并在“第二届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大会”上发布。
3.中国工业报将在中国特色产业集群专栏及融媒体矩阵对典型案例作进一步的推广展示。
4.案例发布后,拟举办“中国特色产业集群”调研活动,组织相应的考察、交流、座谈、项目签约等相关活动。
四
联系方式
王老师 18511700208
谷老师 15910494210
申报专用邮箱:cppc_tzw@163.com
http://www.cinn.cn/zt/zgtscyjq/index.shtml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