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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6 09:27:48
民间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
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工作
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对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拿不准、不知道投什么好、不清楚相关行业有哪些支持政策、不明白能够参与哪些具体的政府投资项目等问题,《通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等政策规定,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同时,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再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搭建统一的推介平台等形式,向民间资本推介上述项目,同时做好服务对接,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 一是完善融资支持。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7家银行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通过在线平台与银行信贷系统的互联共享,打通向金融机构共享项目信息渠道,支撑金融机构实现高效审贷,提升项目全过程监管的精准化水平,为民间投资等切实做好服务。目前,正在抓紧梳理拟推送给银行的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银行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贷款支持力度。
► 二是引导科学决策。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引导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项目内部决策管理,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 三是开展项目推介。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布置各地发展改革委报来总投资约3.2万亿元的2900余个准备推介给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要求做好推介工作准备。同时,制定了搭建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具体方案,正在抓紧完善平台相关功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推动各地方完善地方平台与全国平台的对接通道,拟于近日启用并正式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工作。
► 四是畅通反映渠道。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了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的工作方案,从问题线索收集、分析研判、办理解决、督导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线上问题反馈渠道将于近日正式开通,线下将抓紧明确一批定点联系的民营企业,定期开展深度问卷调查。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落实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要求
从投资信心看,受需求不足等问题影响,有的企业信心尚未完全恢复。
从投资方向看,传统行业的增长空间受限,而对新兴行业,有的民营企业看不清、把不准发展趋势,投资方向不明。
从准入门槛看,有些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意愿较强的项目,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门槛限制。
从要素获取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民间投资项目还受到用地、用能等关键要素制约。
从投资环境看,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有一些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不够友好的言论,影响了一些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
从工作方法看,有的地方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时,还缺乏创新性思路、市场化办法、改革性举措,存在不会鼓励、不善鼓励等问题。
借鉴先进经验做法
各地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
除了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外,近期,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积极探索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新招、实招、硬招,通过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拓宽优质投资赛道、打破隐性投资壁垒,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投得好。
上海市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为民间投资项目减环节、减时间、提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表示,“坚决破除隐形壁垒,进一步强调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
广东面向民间资本推介涵盖基础设施、产业、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等四类项目、共计101个示范项目和56个应用场景,旨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除此之外,今年3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赴多个省市开展现场调研,广泛了解各地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韩志峰表示,综合来看,这些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 一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比如,有的地方出台了专门规范民间融资的法规,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行涉企柔性执法,公布“涉企免罚目录”,对企业初犯、显著轻微的行为设置“缓冲带”,通过审慎采取涉企审查调查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筑牢民营企业家心中的安全基石。有的地方探索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引入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等基本破产制度,探索债务豁免、失权复权等个人破产中独有的制度理念,促成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并“重获新生”。
► 二是拓宽优质投资赛道,让民间资本“投得好”。比如,有的地方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创新探索“资源+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签约落地一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贯穿“核风光水蓄氢储”新能源产业全链条。有的地方充分依托大型国有企业的链主地位,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开展上下游链条式主营业务合作,在航空产业、轨道交通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有的地方开展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巩固提升智能电力装备等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聚集引领带动效应。
► 三是打破隐性投资壁垒,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比如,有的地方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有的地方积极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地下空间开发、医疗等公用事业领域,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 四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让民间资本“投得顺”。比如,有的地方打造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审批、预验试产、竣工领证、高效融资等“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等。有的地方全面推进“分层式”供地模式探索,实现不同功能区有机结合,以创新方式带动整体片区开发。有的地方在工业厂房竣工验收阶段,在保障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对项目分栋、分层、分段开展预验收,并对电梯、智能、消防等检测耗时较长的验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实现“预验即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