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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社会意见征求稿

发布时间:2020-01-14 17:29:0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9〕24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济南市工信厅结合济南实际,于今(6)日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此次《意见》究竟有哪些中小企业关心扶持措施?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又有哪些具体举措?龙智造为你一一解析:


PART

1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土地竞拍、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充足市场空间。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最大便利。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按照“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深化 “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在泉城全办成”。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双随机监管,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的涉企事项需要进一步跟进的,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进一步完善主动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行公平统一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问责追责。避免在安监、环监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山东银保监局、莱芜银保监分局)


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规范执法行为,支持企业家探索创新,宽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的失误,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诈骗、套路贷行为,对属于涉黑恶犯罪团伙,组织专案力量实施打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PART

2

多途径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贯彻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实施 “重点支持票据直通车”再贴现操作模式,重点对金融机构办理的单户单次签票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给予再贴现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制度,动态管理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按照贷款五级风险分类基本原则、分类标准,准确认定无还本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开发续贷产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山东银保监局、莱芜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国家金融基础设施作用,借助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对接优势,积极发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链融资,提高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能力。完善提升应急转贷、风险补偿、政策性担保、数字金融一贷通、特色服务平台“五位一体”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平、高效、快捷的融资渠道。(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山东银保监局、莱芜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支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指导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工具,增强服务中小企业能力。开拓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与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债券发行平台的合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和创新性债券品种进行融资。支持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根据我市目前现行政策给予相应补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推动驻济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内设机构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满足进出口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引导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增贷、稳贷、降息、债务重组等措施,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建立成本管理长效机制,落实规范服务收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实施分类监管考核。推动金融机构建立落实“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完善授信尽职免责规定,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要求。(责任单位:山东银保监局、莱芜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PART

3

完善落实财税支持政策



提升财政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政银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增加中小企业信贷供给。做大做优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互保链风险等系统性金融风险。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逐步提升中小企业担保额比例,降低担保费率,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中小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落实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继续实施并落实现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社保费缓缴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各级各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提高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等市级政策性基金对我市中小企业的支持比重,引导带动各类社会化资本投资支持我市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基金支持体系,密切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军民融合基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引导基金等国家级、省级产业引导基金对接合作,从基金合作、项目合作等维度,为我市中小企业引进更多资金资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PART

4

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中小企业承担研发任务的比例逐步提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国家级、省级重大研发任务。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园区等双创载体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对创新创业的精准支持。支持双创载体向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特色载体转型。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国家、省市重大科研平台和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专利导航,助推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布局,推广知识产权辅导、预警、代理、托管等服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鼓励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机制,建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数据库。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基础,努力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搭建网络管理平台,建立高效对接机制,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和实验设施向中小企业开放。完善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上云,支持中小型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化生产和数据化应用等数字化改造类项目建设。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项工程,打造一批融通发展典型示范和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