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打造智慧园区 助力企业上云

  • 联系电话

    400-008-2859/span>

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智造工业云"

了解更多动态

首页 > 政策信息 > 详情

政策|市经信委发布《助推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复产 止滑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12-03 14:59:46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受需求不足、产能过剩、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重庆市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为有效盘活现有停产半停产企业,推动全市工业平稳增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起草了《助推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复产止滑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

助推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复产止滑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受需求不足、产能过剩、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市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为有效盘活现有停产半停产企业,推动全市工业平稳增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以存量换增量”理念,坚持“行业统筹、区县主导、企业自愿”原则,以停产半停产企业为载体,以加强国际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合作为主要手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能利用水平、提高企业效益为主要目标,以“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脱困,助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对象。

以全市在统的停产半停产规模工业企业为主要对象,按照以下甄别条件,遴选出有基础有条件、通过帮扶能够实现复产止滑的企业作为“点对点”帮扶对象。

1.停产企业,主要指企业生产经营已完全停滞、但时间未超过两年;半停产企业,主要指企业产能利用率连续六个月低于50%或实施遴选前统计周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下降50%。

2.符合国家和全市产业发展政策。

3.遵循市场规律、客观现实,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短期内通过兼并重组、租赁经营等方式,有条件、有可行性实现复产止滑。

二、重点任务

建立停产半停产企业“四个一批”清单库,积极推动兼并重组盘活一批、租赁经营盘活一批、转产经营盘活一批、合资合作盘活一批,力争一半以上入库企业实现复产止滑。

(一)兼并重组盘活一批。打破行业、地区、所有制界限,引进和支持国内外有产能扩张需求的领军企业,对我市有出售意愿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实施兼并收购,通过资产重组、再生性投资、股权转让、债务置换等,实现设备、资产等全面盘活。

(二)租赁经营盘活一批。对技术、人才、设备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停产半停产企业,通过政府搭台、信息互通、产能共享,鼓励国内、市内行业龙头企业以租赁生产经营的方式予以盘活。

(三)转产经营盘活一批。对产品需求差、科技含量低、不适应新形势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产业、产品、资源、市场转移和调整,转变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复产止滑。

(四)合资合作盘活一批。鼓励和支持停产半停产企业以市场换技术,以资产换资金,用好用活有效证照、行业资质等资源,加大与国际国内行业龙头和技术领先企业以及知名团队的合作,通过引入订单、技术、资金、管理和人才,建立战略联盟,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各区县、开发区牵头深入实地调研,全面摸排停产半停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针对性地组织精干力量逐一会诊,充分掌握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痛点、堵点、失血点,为有的放矢开展帮扶工作奠定基础。

(二)精准识别。各区县、开发区牵头深度分析停产半停产企业原因,结合企业实际和所在行业特点,遵循市场规律,区分市场原因、内部原因以及客观不可为因素和通过努力可为的因素,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建立帮扶企业清单及分类施策清单。

(三)分工协作。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清单内停产半停产的行业龙头企业或“双百企业”帮扶;各区县政府、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其他停产半停产企业帮扶。

(四)分类实施。围绕精准识别后明确的工作对象,市经济信息委和各区县按照“四个一批”重点任务和具体分类清单,采用“清单化、责任制、销号法”工作机制,开展具体帮扶、专项推进、落实重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分级推动机制,市区协同,分类负责、联动推进。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联合市招商投资局等部门分行业组建跨部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业停产半停产龙头企业和“双百企业”盘活工作;各区县、开发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其他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工作。建立季度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市区协同解决重点企业盘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建立月报机制,按月对标对表,上报全部企业盘活推进月度情况,评估区县、行业停产面等指标完成情况。建立考核机制,将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工作纳入对区县的考核,并纳入月度招商引资通报中,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二)优化配套政策。一是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对入库的停产半停产企业(下同),实施兼并重组、创新研发、智能化改造、本地企业产品采购等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予以支持。二是招商引资政策。对以存量企业为载体开展招商引资的,等同区县新增招商引资项目,分企施策享受同等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有关企业和项目纳入招商统计和招商考核范围。三是兼并重组支持政策。市内被兼并重组企业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继续执行。对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落实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市级兼并重组重点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转让手续费,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四是社保政策。入库企业享受困难企业社保缴费优惠政策,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五是土地政策。鼓励入库企业盘活闲置土地和厂房等资产,引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项目,工业用地未调整土地用途仅调整企业原有用地产业类别的不补缴地价款。

(三)强化要素保障。针对资金周转困难的,协调有关金融机构予以信贷资金支持,适当提高银行风险容忍度。针对环保、安全等暂不达标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引导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完成整改,恢复正常生产。针对要素保障不足的,协调解决物流、用工、能源要素保障各方面问题和诉求,支持入库企业优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一企一策”降低用电成本。针对搬迁、检修、企业合并等暂时性原因导致停产半停产的,因企制宜、加强指导,开展点对点帮扶,助推企业尽快复产。

(四)狠抓工作落实。市经济信息委、市招商投资局和各区县政府按照方案要求,承担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条块化管理、属地化推进,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分类分步保质保量完成企业摸排识别、清单目录构建及帮扶路径设计等工作,并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有关情况。市经济信息委按月对标对表,按季度召开调度会,评估区县、行业停产面和负增长面、负增长企业产值降幅等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