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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9年上半年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开启

发布时间:2019-06-13 17:50:01

6月10日,济南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小龙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下相关申报要求和流程,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要抓紧安排了!

一、申报主体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2017年1月1日后,购买、使用云计算服务或产品,发生实际支出的,且未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可申请本专项引导资金。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请表。

2。 与云服务商签订的云服务合同,合同上应明确上云内容。(上云内容以《济南市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描述为准)

3。 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

4。 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的凭证(银行正规回执单)。

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上云标杆企业的,上云实际支出应超过10万元,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6。 上云技术方案。

7。 上云总结报告(通过上云前后的对比,详细全面地说明上云为本企业带来的改善和提升,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注意:企业应同时通过济南市企业上云管理系统(网址:http://jnjxw。jinan。gov。cn/col/col21264/)提交与上述材料相一致的电子版文件,电子版应当清晰、完整。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 企业登录济南市企业上云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选择与云服务合同相一致的上云内容。

2。 按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填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工信部门按照上云内容确定各企业的补贴金额,形成本区县企业上云资金申请汇总表,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行文中应明确上云标杆企业名单,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云标杆企业申报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3。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7时;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 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要依据《济南市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

2。 各级工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及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企业跑腿跑路。

3。 申报单位要诚实守信,如实提交申报材料,配合审查核实工作。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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